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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玫瑰色的你(上)

2018-3-17 10:51:20| 发布者: 吉他之家| 查看: 1600| 评论: 0

摘要: 编者言与你一起买醉的好友,为你遮风挡雨的蓝颜,与你共同打拼的同事……远在北国异乡,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成为了你生活的依靠。然而,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只希望别离后想起当初的跌宕起伏,心中仍会荡起波澜,浮现出那 ...

编者言

与你一起买醉的好友,为你遮风挡雨的蓝颜,与你共同打拼的同事……远在北国异乡,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成为了你生活的依靠。

然而,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只希望别离后想起当初的跌宕起伏,心中仍会荡起波澜,浮现出那些曾经温暖过心灵的点滴。

所谓朋友,就是别离之后,心中还愿意为他们保留一席之地的那样一群人。

尽管有些人,命运的签只是让你们遇见。

玫瑰色的你(上)
/零零

我第一次见到叶澜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后海。那时她在酒吧里唱歌,唱“夜里回忆是白天川流来往此刻广播里的歌,活着时光如冰冷热你喝仍常想渴能有多渴”,她的声音有些低沉沙哑,却足以让一众寂寞的男女狂欢。

一身黑色长裙,叶澜微卷的长发及腰,在台上冷冷地唱着歌词,带着安妮笔下的那些不羁,脸上的淡妆掩盖不住她的疲倦。吉他声合着她那无半点味道的声音,在北京的夜里弥漫。

一曲结束后,Tommy将我拉到吧台那去喝威士忌,酒保跟Tommy似乎是熟人,见到Tommy的时候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还加多了几块冰块给Tommy。瞬间明白过来的我看了眼Tommy,对方以一脸的淡定回应了我。

Tommy是个很有魅力的成熟男人,混血的脸庞常年吸引一众女人跟在他后边跑,身为他挚友的我时常被他拿来挡刀,直接为我树立不少潜在敌人。常常有很多人问我对Tommy的感觉,通常我都是回答“有好感”,Tommy也这么说。

只是Tommy不喜欢女人。

“你行。”我坐下来说。

“鸡尾酒。”Tommy对酒保说,想了想又补充道:“照旧调吧。”

酒保点点头,开始了花式调酒,我手撑着下巴,听见又有一个人上去唱歌,这次他唱林肯公园。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我转过头看见叶澜从我身旁走了过去,近距离观察才发现,叶澜真的太瘦了,肌肤紧贴着骨头,锁骨突出,倒也显得十分好看。她的右手带着一条银色的链子,面无表情地向前走着,对四周瞧也不瞧一眼。

我眯着眼睛看她走过,将目光转回吧台,发现多了一杯奇怪的东西,准确地说玫瑰色的酒,全世界也许只有Tommy才会懂得我对这杯奇怪东西的热衷。

摇了摇酒杯,听见冰块撞击杯身的声音,脆脆的很好听,Tommy一副“懒得理你“的表情看着我,随后又继续跟热情的酒保闲聊。

“刚刚那首歌叫什么来着?”我忽然问Tommy

Linkin Park。”

“不是,刚刚那女唱的。好像是这样子……”我试着哼着那调子。

“《城市》。”有个女声在旁边响起。

“哈?”循着声音望去,我看见叶澜好看的侧脸。

“张悬的歌,《城市》。”她说。

“哦,谢谢。”我说,低头继续喝酒,才想起什么似的说:“你刚刚唱得很好听。”

“嗯,谢谢。”叶澜说,声音依旧是那样淡淡的:“这红色的是什么?”

“是玫瑰色。”我说。

“嗯,那这红色的是什么?”叶澜再次说了一遍。

“这是玫瑰色。”

叶澜转头看着我,想了一会说:“这红色的是什么?”她指了指那杯酒。

“是玫瑰色!”我说。

叶澜淡淡地笑了下:“好吧,这玫瑰色的是什么。”

“鸡尾酒。”

叶澜眯着眼睛看了我好一会。“嗯,鸡尾酒。”她回头点了一支烟,开始一个人吸烟。

Tommy在旁边已经喝了好几杯的威士忌,这会他沉默了起来,只是一味地喝酒,我意识到刚刚那唱林肯公园的歌声已经结束了,有个男人在用低沉的声音唱着《Fly me to the moon》。

很熟悉的一首歌,当我想起这首歌曾经在Tommy家听过时,Tommy已经喝高了,他趴在吧台上,睁着眼睛在想着什么。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

那个结了婚的男人,他的EX

图/安明

那晚我费了好半天劲才把Tommy扔回家中,大半夜的他在路上吐了好几次,惹得司机差点把他扔在路上,那气味跟他身上的古龙香水构成了我的记忆。矛盾交加的气味几近把患有轻微洁癖的我逼疯,尽管收到保安大哥异样的眼神,我终究还是完成了把Tommy扛回家的任务。帮他收拾地上的东西时看到了一张张照片,有些已经被撕成几片,我认得照片上的人,除了Tommy,另一个人是他的EX。我见证他们从认识到分开,整整九年。

后来我找到了一张碟,小野丽莎的专辑,将它塞入CD机的时候,《Fly me to the moon》这首歌又出现了,这次换成了小野丽莎演唱。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这是Tommy跟他前任在酒吧相遇时唱过的歌曲。

确切地说是我们三个人。

我走到房门口看了看Tommy,他躺在床上睡得很沉。我看见窗外天边的鱼肚白已经开始闪现,就轻轻掩上房门,离开了Tommy家。

关于Tommy跟他EX的事情,就不多讲了。如果再讲下去,这个故事便成了Tommy的故事,事实上,我要讲述的是叶澜的故事。

虽然在那夜之后便很久没再遇见过她,但如果就这样结束的话,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了。

于是,差不多一个月后,我又一次碰见了叶澜。

这次依旧在后海的酒吧里。

“嗨,玫瑰色小姐。”叶澜拿着酒杯在吧台上冲我挥了挥。

“嗨。”我坐了下来:“今天不唱歌?”

“嗯。”叶澜说:“你朋友呢。”

Tommy啊,他泡……泡女人去了。”我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叶澜不搭话,只是笑了一下,点了一杯什么,酒保点点头,我听见台上的女人在唱着《yesterday once more》,一回神,面前多了一杯玫瑰色的饮品。

“我猜你一定很喜欢。”叶澜在旁边说。

我盯着这杯玫瑰色的酒,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怎么,怕我下药?”叶澜挑着眉头说。

我看了她一眼,她的神色淡然,玩味般地看着我。犹豫了一会,我拿起酒杯,准备喝的时候却被叶澜拦住了:“唉,别喝。”她拿走我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我还真下了。”

她大笑了起来。

就这样与叶澜相熟了起来,她依旧管我叫“玫瑰色小姐”,尽管我已经告知她无数次我的名字是程曦。

Tommy时不时会跟我一起到叶澜驻唱的酒吧去,很多时候我们两人只是坐在角落里点上一杯酒默默地听完全场,我喜欢靠在他的肩膀上闭上眼睛听那些沙哑的歌声,Tommy偶尔会伸出手来揽住我的腰,两人看上去像是小情侣。

但我知道Tommy只是在拒绝那些试图上来搭讪的人。

无论男女。

我曾经问过Tommy为何会这么吸引同类,特别是陌生的同类。

Tommy只说看得出来。

“我们都知道对方是。”Tommy说:“虽然没人说我们是。”

Tommy跟我一样乐于假扮情侣,享受看到人们矛盾的表情。我说我们好像变态一样,Tommy在旁边接道:“当变态是很快乐的事。”

“至少可以不理会世俗。”Tommy补充了一句。

叶澜在台上继续唱着《城市》,我看了Tommy一眼,他只是盯着台上,丝毫不理会我的眼神。我转头看向叶澜,听见她用沙哑的声音唱“人们懂得激情后各自沉默,而我爱你但不因你而什么”。

图/季铮

深夜是城市人的狂欢,白天时的掩盖到了夜晚便开始破裂,都市男女脱下制服便奔波于各色酒吧之间,开始彼此寂寞般的共处。一个人在房子里开着电脑看电视的时候忽然就开始想念那个温暖的怀抱。

该死的回忆。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在这间不到15平方米的小屋里找了许久,才找到一盒烟,别人送的女士烟,薄荷口味,还不错。李野让我别碰它的时候我把它给扔到角落里了,现在重新寻到,里面也就剩下两根了。跑到隔壁去借了个打火机,那赤裸上身的男人用奇怪的表情打量了我许久,把打火机直接扔我手上就把门给关上了。

把烟点上,吸了几口感觉好了许多。站到窗边看北京城,这里远离那中心区不知多少个环,好处是环境相对好些,哦,我指的是自然方面。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不像住在北京,更像住在某个偏远山区,北漂了好几年依旧是这个模样。

我在窗边边吸烟边看着夜空,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忽然间想起了很多关于李野的事情,想起他在面前坏笑的样子,想起他有劲的手,想起他抱我时温热的胸膛。

去他妈的回忆。

李野是我的前男友,至今提起他我都满是复杂的感情。明明说分手的是我,最后我反而像是成了被甩的那方。

始终记得那天在街上撞见他跟那个贱人牵手的情景,马路对面的李野看见我只是愣了一下,等到我走过去时,他们的手依然牵着不放。我看着李野,他的表情依旧是那样痞痞的,就像我初次见到他那样。想不起我后来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说了“分手吧”,李野只是“嗯”了一声,就此结束了我们三年多的生活。

分手后在酒吧里哭了许久,那时Tommy跟他EX还一起安慰了我,陪我灌酒到半夜,撒酒疯追着别人狂骂不止,最后还吐了Tommy一身。这些是TommyEX告诉我的,他本是一个很温柔的人,Tommy在旁边骂我毁了他最爱的那件衣服,他的EX拍拍他的背,两人对视了一眼,Tommy才摆摆手不追究我的酒醉发疯。

当时我觉得他们一定会结婚。

但就在那年年末,他们分手了,第二年,那个人跟一个女人结婚了,据说还生了孩子,婚姻美满,家庭和睦。

从此我跟Tommy便时不时跑来酒吧物色新人,说是物色,其实不过是我们各自在嘴上逞强罢了。

听见手机一直在响动,我回过神去找,好半天才找到,手机依旧响着,屏幕上“叶澜”两个字在闪现。

“喂。”

“有空吗?”

“有。”

“我想喝酒,老地方见。”

“……”我想了一下:“好。”

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野猫蹲在门口,一只黑白相间的猫,见到我只是抬抬头,一言不发地盯着我。它真的太瘦了。想了想,我回到屋子里倒了点牛奶给它,它动了起来,前爪着地,爬到塑料盆子的面前舔起了牛奶。这时候隔壁房门推开了,有个女人走了出来,从包里抓出一叠零碎的钱扔到那男人的身上,接着踏着高跟鞋跑了。

那男人看着她的背影一动不动。我弯下身子摸了摸那猫的头,它闭上眼睛,“喵”地叫了一声。那男人转过身来,蹲下去捡钱,一张一张按顺序叠好,遇到皱折便把它舒展开来,抚平后再继续捡下一张,各色的毛爷爷头像在他手里躺好。他默默地捡着,我把刚刚的打火机给他,说:“谢谢。”

他接过打火机,打开了火,把火靠近他手上的纸币。我以为他要烧了它们。但是停了那么一会儿,他忽然骂了句“操”,然后把钱收了起来。

“你住隔壁?”他问。

我点点头,看了看那只猫,它依旧在低头舔牛奶。

“我叫李雷,你叫什么。”他说。

“我叫韩梅梅。”我看了看手机,已经快接近十一点了。

李雷楞了一下,突然笑了起来:“有意思。”

“那这位韩梅梅小姐,有兴趣跟我去喝一杯吗?”他轻浮地说。

“约人了。”他的神情让我想起了李野,我忽然就心生厌倦,迈开步子走开了。

图/季铮

楼道是昏暗的,潮湿的空气让我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无论走多少遍我还是不能适应这样的环境,我是那样深深地憎恨着它们,但我无法搬去其他地方,一方面是这里离公司还算近些,另一方面是没钱。

这是无数人心底里最痛的伤痕,尽管很多人口中常常念叨“钱不是万能的。”

很多时候他们常常忽略下一句: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恰恰这句最重要。

人心总是虚伪的。

比如那个人之前跟我是如何的好,转头就看到她在马路对面跟李野牵着手的模样,甜蜜的模样。

见到叶澜的时候,她呆在之前我跟Tommy喜欢坐的角落里,一个人默默地灌酒,酒吧老板阿凯见我过去了,小声地让我劝劝她别喝太多。

“她今天怎么喝这么多?”我皱着眉头问。

“一年中总有这么一天的。”阿凯耸耸肩。

我一脸不解。

“我劝不住,你来吧。她好像挺信任你跟Tommy。”阿凯说。

我坐到叶澜身边,伸手抓住她手中的杯子:“你找我出来就是看你怎么灌酒的吗?”

“你来了啊。”叶澜好像真的醉了。

“你怎么了?”我问。

叶澜不说话,直接把整个身子依偎在我身上,很浓的酒气在我身边弥漫着。微弱的光线下我看不清叶澜的脸,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嘴里喃喃地说着些什么。

“什么?”我轻声问。

“我说,”叶澜抬起头来看着我,一脸的笑容:“今个儿真高兴。”

她的眼泪忽然就流了下来。

我有些不知所措地用手去拭她脸上的泪滴,她不动,静静地让我抚平她的泪痕。

“小曦啊,两年了。”叶澜拿着酒杯说:“可我就是记得这么清楚。”

她一口将手中的酒喝干。

我把她手中的酒杯再次夺下来,扔到一旁去,让阿凯不再拿酒过来。

“你干嘛啊?我想喝!”叶澜恶狠狠地说。

“再喝你就死了!”我转过头看着她的眼睛说:“我不想帮人收尸,这事儿太晦气了。”

叶澜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最终还是倒在我身上。

“你理我啊。”她软绵绵地说。

“谁把我叫来的。”我说。

叶澜彻底沉默了。

我们两人在角落里看吧里寂寞的男女喝酒,今晚似乎比以往热闹了许多。

“今天是我很喜欢的人结婚的好日子。”台上的男人说:“感谢她这么多年陪我走过了这么多艰难的日子,虽然新郎不是我,但我还是衷心祝贺她幸福。”

台下的人一阵起哄。我饶有趣味地看着他,叶澜闭眼躺在我怀里,似乎是睡着了。

“我要唱首歌,唱首《yellow》,献给我最爱的周迅。”男人笑着说,我觉得他的声音有点耳熟。

台下的人发出善意的笑声,我跟着大家一起笑,听见叶澜笑出了声。

那男人拨动了几下吉他,停顿了几秒,开始清唱:

Look at the stars

Look how they shine for you

And everything you do

Yeah they were all Yellow

I came along

I wrote a song for you

And all the things you do

And it was called Yellow

So then I took my turn

Oh what a thing to have done

And it was all Yellow.”

叶澜跟着小声地唱着,淡淡的声音就像是在朗读。

“两年前,我深爱着的人抛弃了我,结婚去了。婚礼上,他们唱着这首歌。我看着他们,觉得自己快死了。”叶澜忽然说:“那时我恨死他们了,恨不得他们去死。”

“现在重新听到这歌,反而能跟着一起唱了。”她顿了一下又接着说。

她把我的手放到她的眼睛上,睫毛在颤抖着,刺得我的手心痒痒的。

叶澜这下是真的睡着了。

“嗨,韩梅梅小姐。”我抬头看见那张有些熟悉的面孔,却硬是想不起对方是谁。

对方也不见怪,直接坐了下来,掏出打火机来点火。火光闪现的一霎那,我想起那个赤裸上身的男人,那个轻浮的男人。

“嗨。”我想起了一个叫“李雷”的名字。

李雷靠在沙发上,换了身装扮的他看起来总算有点人样了。

“你在这里唱歌?”我随口问。

“嗯,刚来没几天。”李雷说:“这地方不错。”

“要喝点什么吗?”李雷坏坏地笑:“算我的。”

我摇摇头:“这里还有人等着我扛回去。”

“哦,叶澜啊,”李雷看了眼叶澜,忽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难怪。”

“你们认识?”我问。

“何止认识,不过她大概不想见到我。”李雷说,站了起身。“对了程曦小姐,不报真名很不礼貌。”他冲我笑了下,向吧台那边走去。

图/季铮

那天晚上我把叶澜扛回了家中,将她扔到我那张小小的床上,没过一会她竟然吐了,差点吐到我那堆书跟碟上,我匆忙将她拉到卫生间去,这样折腾了许久,叶澜才睡得安稳。

我躺在地上,随意拿着件衣服盖过,枕着书便睡着了。

醒过来时发现身上多了一席被子,我眯着眼睛,逆光中看见叶澜坐在我的床上正翻看着什么。我坐起身来,觉得浑身难受。

“醒啦。”叶澜说:“你这一觉睡得真够久的。”

我看看手机,已经接近正午了。

“你是开唱片店的?”叶澜说:“这么多碟。”

“喜欢就买了。”我坐到床边,随手拿起一张碟。

张悬的《神的游戏》。

“你也听张悬?”叶澜说:“那你当初怎么听不出来?”

“听你唱过才去听的。”我说。

叶澜拿过《神的游戏》,看了一会,说:“我猜你最喜欢这张。”

“为什么?”

叶澜把电脑打开,弹出光驱把碟放了进去,张悬开始在房间里唱着歌。她调到某首歌,说:“因为这首。”

我听着张悬用淡淡的声音唱着歌词,叶澜认真的脸在阳光下格外好看,我往后一倒,听到叶澜开始跟着唱起来。

最后我们一起唱了起来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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