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朝长安 长安区关于开展 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决定7月4日在长安区韦曲街道、大兆街道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筛查范围 长安区韦曲街道、大兆街道全域所有人员(包括在辖区生活、工作、学习和旅游的所有人员)。 筛查时间 全员筛查时间为7月4日 上午5时至中午11时, 请务必积极主动参与。 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携带手机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有序到达核酸采样点,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配合开展核酸筛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做完核酸后发放标识,凭标识出入小区和单位。 (二)对韦曲街道在小区、村组不能采集核酸的市民,可前往韦曲街道16个核酸采集点,5:00—11:00进行免费采集。 (三)核酸筛查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扎堆,有序采样。 (四)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未超过48小时的人员暂不参与本次全员核酸筛查。 (五)全员核酸检测期间,长安区将停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重点强调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的法定义务。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按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西安市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 |